日前,記者從市司法局獲悉,該局聯合市委依法治市辦、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人社局等4部門發出通知,在時間保障、考前培訓、干部培養、表揚激勵、學法培訓、考評加分、經費保障等7個方面作出規定,鼓勵和支持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此舉是為了提升行政執法人員學法用法自覺性,進一步提高我市行政執法人員法律業務能力素質,助力深入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和全面深化法治寧波建設。”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記者看到,該通知主要包括“七個一”舉措。
安排一周以上復習時間保障,行政執法機關通過適當調整工作安排、調休補休等方式給予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必要的時間保障,特別在備考最后沖刺階段,可以給予一周以上時間復習迎考。
鼓勵組織統一考前培訓輔導,行政執法機關可以通過集中組織網絡授課學習、發放教材、專家授課、集中學習等方式,為參考人員提供學習資料、集中學習輔導,為行政執法人員學法參加法考創造便利條件。
納入一批專業化干部培養范疇,對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行政執法人員,納入行政執法領域專業化干部培養范疇,對表現優秀、實績突出的干部在選拔任用、職級晉升中,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最大限度為優秀干部搭建成長進步的平臺。
建立一套表揚激勵機制,鼓勵所在行政執法機關對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行政執法人員以適當方式予以表揚激勵,同等條件下,在評先評優中予以優先考慮。
免于一次學法用法考試,對當年度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行政執法人員,視作通過培訓考試,可以不參加當年度干部學法用法考試。
優先予以一定考評加分,對行政執法人員新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在當年度法治政府考評中,酌情優先予以加分。
此外,還將落實一定經費,保障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